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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西湖北华夏窑炉(工业)集团有限公司“7·3”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责任追究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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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务院安委办《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安委办〔2021〕4号),2025年9月10日,评估组深入陇西陇西索通炭材料有限公司,按照陇西县人民政府《关于陇西湖北华夏窑炉(工业)集团有限公司“7·3”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陇政发〔2024〕156号)和《陇西湖北华夏窑炉(工业)集团有限公司“7·3”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要求,采取听取汇报、调阅事故原始档案、现场核查及询问等方法,对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整改措施落实情况采取资料审查、座谈问询、查阅文件、走访核查等方式,深入开展评估工作。评估完成后,评估组召开全体成员会议,经充分讨论,形成评估意见,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24年7月3日,湖北华夏窑炉(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在承建陇西县索通30万吨铝用炭材料有限公司焙烧炉过程中,由于施工现场码放的耐火砖倾倒,将一名勤杂工砸伤,造成一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15万元。事故发生后,县政府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2024年10月25日,事故调查报告经县政府批复。 二、事故发生经过 2024年7月3日下午14时30分许,湖北华夏窑炉(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陇西索通炭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铝用炭材料项目焙烧炉砌筑工地,勤杂工李红在焙烧炉西侧清理垃圾时,由于现场耐火砖码放不规则,且地面不平整(码放之前未对地面进行夯实和硬化,渗水后下沉)导致倾斜倒塌,将李红砸伤,后送往陇西县第一人民医院救治,经抢救无效死亡。 三、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对事故责任单位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之规定,2024年11月25日,由县应急管理局共计对湖北华夏窑炉(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作出人民币130万元(大写:壹佰叁拾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2024年12月12日,湖北华夏窑炉(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缴入甘肃省政府非税收专户30万元(大写:叁拾万元),2025年6月26日,湖北华夏窑炉(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缴入甘肃省政府非税收专户50万元(大写:伍拾万元)。合计已缴入甘肃省政府非税收专户80万元(捌拾万元),按照分期缴纳申请,剩余50万元于2026年12月31日前全部缴清。 (二)对事故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湖北华夏窑炉(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陇西索通炭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铝用炭材料焙烧炉项目部实际负责人刘国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二款之规定,由县应急局对其处以人民币43668元(大写:肆万叁仟陆佰陆拾捌元)罚款的行政处罚。2024年12月12日已缴入甘肃省政府非税收专户。 2.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陇西索通炭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铝用炭材料项目工程部负责人陈长声,由陇西索通炭材料有限公司给予全公司通报批评,依据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处以人民币10000元的罚款,责令其向公司安委会提交书面检讨,并制定后续改进监管工作的具体措施。 3.对事故发生负有间接责任的陇西索通炭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铝用炭材料项目安全员王新如,给予部门内部通报批评。依据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处以人民币10000元的罚款,责令其重新学习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与岗位职责,并提交学习心得与改进计划。 四、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行业主管部门县工信局:一是认真汲取事故教训,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面深入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彻底排查整治隐患,坚决堵塞漏洞。二是结合局内重点工作,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防汛减灾“百日行动”等各项专项整治活动,突出中秋、国庆等重点节假日,对全县监管企业全覆盖督导检查,把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长效化,切实做到全面无死角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建立隐患销号台账,及时有效整改隐患。 属地监管巩昌镇:认真履行辖区监管职责,结合三年行动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全面深入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做细做实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排查、辨识、评估安全生产风险,积极督促企业制定完善应急救援预案,有针对性开展应急演练,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防范能力。 建设单位陇西陇西索通炭材料有限公司:公司把“7·3”事故整改作为全年安全生产“一号工程”,成立了以公司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事故整改闭环领导小组”,下设“隐患排查、责任追查、制度修订、教育培训、应急提升”五个专班,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季评估”,累计投入整改资金 20万元,整改问题 127 项,修订制度25项,培训员工 918 人次,目前已全部完成调查报告提出的 3 大类 12 项防范整改措施,并通过公司级验收。一是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召开事故警示会;二是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三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四是健全完善安全教育培训体系,提高员工事故防范意识。 五、评估组建议 针对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建议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深入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切实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坚决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评估组意见 评估组认为,陇西索通炭材料有限公司及工信局等有关部门能够认真吸取此次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较好的落实了《关于陇西湖北华夏窑炉(工业)集团有限公司“7·3”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和《陇西湖北华夏窑炉(工业)集团有限公司“7·3”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中有关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及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的各项要求。事故责任单位、有关责任人的处罚均已得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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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市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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