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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
发布时间:2022-07-10 15:33

一、《清单》出台的重要意义

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联合修订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已于2022312日正式印发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的修订出台,有利于进一步放宽准入限制、实现平等准入,推动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加快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国内统一市场。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市场主体可以依法平等进入,实现了“非禁即入”。

二、关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有关情况的说明

(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类型和准入要求。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分为禁止和许可两类事项。对禁止准入事项,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核准,不得办理有关手续;对许可准入事项,包括有关资格的要求和程序、技术标准和许可要求等,或由市场主体提出申请,行政机关依法依规作出是否予以准入的决定,或由市场主体依照政府规定的准入条件和准入方式合规进入;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2022年版)》列有禁止准入事项6项,许可准入事项111项,共计117项,相比《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减少6项。

(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措施适用范围。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依法列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禁止或经许可方可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针对非投资经营活动的管理措施、准入后管理措施、备案类管理措施、职业资格类管理措施、只针对境外市场主体的管理措施以及针对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特定地理区域、空间的管理措施等不列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从其相关规定。

(三)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措施法定依据。列入清单的市场准入管理措施,由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或地方性法规设定,省级人民政府规章可设定临时性市场准入管理措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未直接列出的地方对市场准入事项的具体实施性措施且法律依据充分的,按其规定执行。清单实施中,因特殊原因需采取临时性准入管理措施的,经国务院同意,可实时列入清单。为保护公共道德,维护公共利益,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对文化领域和与文化相关新产业的市场准入政策调整和规制的责任。

(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一致性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编制的涉及行业性、领域性、区域性等方面,需要用负面清单管理方式出台相关措施的,应纳入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纳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地方对两个目录有细化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农产品主产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或禁止限制目录)及地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制定的地方性产业结构禁止准入目录,统一纳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各地区、各部门不得另行制定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

为了进一步有效贯彻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严格按照新版负面清单规范审批行为,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确保新版负面清单实施工作落实到位,建立统一、公平的行政审批体系,优化权利平等、机会平等的市场准入环境,准确高效履行职责,现面向全社会畅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信息咨询、意见诉求渠道,全面公开了解评估第三季度市应急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强化咨询引导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提升市场准入服务效能,持续推动负面清单实施工作,规范管理方式,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社会公众可以通过政务服务网、甘快办APP、定政通、大厅办事窗口、电子邮件等方式咨询、反馈市应急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范围内实施相关事宜。

 

联系科室:市应急局行政审批科

邮箱:1245940664@qq.com

 

附件:市应急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实施问题登记表

(第三季度)

 

 市应急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实施问题登记表(第三季度).doc

                          定西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710


责任编辑 : 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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