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定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县(区)乡(镇)村(社)微信工作群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18 08:59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各县区安监局,定西市经济开发区环安局:

随着现代化网络信息技术不断推进,微信作为加强沟通联络、提高办事效率、热点信息发布的重要渠道。当前,市县(区)乡(镇)村社都分别建立了微信工作群,搭建了安全监管人员和监管服务对象工作交流、情况通报、问题研究、经验介绍、进展汇报、共商决策等事项的平台,在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实现网络化办公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微信群作用发挥不好也会成为造谣、传谣的工具,造成不必要的负面影响。为进一步规范微信工作群的管理,维护好各个工作群,传播正能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规范安监微信群名称  

定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系统微信群。

(一)“微信●定西市安委会工作群”。群成员为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有关领导,市安委会成员单元分管领导、业务负责人。

(二)“微信●定西市安监工作群”。群成员为局机关全体职工,县区安监局局长。

(三)“微信●定西市安监局非煤矿山工作群”,群成员为市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各县区分管领导、非煤矿山股股长及工作人员,非煤矿山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员。

(四)“微信●定西市安监局危化烟花爆竹工作群”,群成员为市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各县区分管领导、危化烟花爆竹股股长及工作人员,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员。

(五)“微信●定西市安监局工贸工作群”,群成员为市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各县区分管领导,综合或协调股股长及工作人员,工贸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员。

(六)“微信●定西市安监局职健工作群”,群成员为市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各县区分管领导、职健股股长及工作人员,具有职业危害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员。

(七)“微信●XX县区安委会工作群”。群成员为县区委、县区政府、县区人大、县区政协有关领导,各乡镇安委会有关负责人,县区各部门业务分管领导。

(八)“微信●XX县区安监工作群”,群成员为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县区局机关工作人员,各乡镇安监站站长,县区重点监管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员。

 (九)“微信●XX县区XX乡镇安监工作群”,群成员为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县区局领导班子成员,乡镇领导班子成员,乡镇安监工作人员,辖区所有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员。

 (十)“微信●XX县区XX乡镇XX村社安监工作群”,群成员为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县区局领导班子成员,乡镇领导班子成员,乡镇安监工作人员,村社领导班子,辖区所有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员以及辖区内驾驶员。

(十一)其他,可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相应微信工作群,如“微信●定西市XX领域工作群”“微信●XX县区XX领域工作群”。

二、设立微信群管理员

“微信●定西市安监工作群”设立管理员体制,具体负责各个微信群之间的联系沟通,负责领导指令的落实、提醒,与各群主保持联系,负责全系统各个工作微信群的日常监督、管理、服务。

三、实行群主负责制

群主负责本微信群的日常管理及维护,应告知每一位群员群内规则,做到以下几点:

(一)入群人员须知

1.群成员准入。原则上入群人员只加规定的人员,其他人员未经审批不得进群,准入对象经群主审核同意后,方能入群。群主要定期对群内人员予以认定,对不符合规定的有权及时进行清理、删除,严禁与工作无关人员进群。

2.微信群只用于工作交流。对群成员发布非本群应发内容有权制止,有责任终止不合时宜的话题和言语。

3.微信群采取实名制管理。入群人员应主动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单位信息,经管理员审批通过入群后应及时修改群名片,建议格式: XX(县、区)安监局+姓名, XX单位+姓名。入群超过两天未修改群名片者,管理员应友好提醒。若经提醒仍不修改者,管理员有权将其清退出群。

4.入群人员应自觉遵守群规,不遵守制度的,经管理员警告后无效时有权清退该成员出群。

5.友情提醒:涉及个人隐私、容易引起争议以及只有极少数人参与且探讨时间较长的话题建议私下单聊,避免影响其他工作交流。

(二)管理员管理规范

1.群管理员的职责

(1)提醒或协助群员对群名片进行修改。

(2)随时观察群内成员动态,掌握群内成员的情况。

(3)收集群内成员提出的批评意见及时反馈局领导和相关管理人员,并将答复群内成员。

(4)对公告、通知、活动以及安排开展宣传,让成员掌握最新动态。

(5)维护群内秩序,及时制止和清除群内不良信息。

2.群管理员守则

(1)群管理员必须保证公平、公正、廉明。

(2)群管理员有义务和责任耐心回答群内成员的疑问。

(3)群管理员有义务和责任对近期进行宣传,对重要通知和文件进行公告。

3.群管理员在针对各项突发情况进行相关处理的时候,尽量满足:一提醒,二警告。对于不听劝说,屡教不改者移出所在群,同时做好处理记录并存档备查。

四、工作要求

 微信●工作群是安监系统工作交流、任务部署、思想沟通的工作信息群,是议事献策、情况通报、问题研究、经验介绍、工作生活交流等事项的平台,也是互相学习、互相促进、增进友谊的平台。

(一)发布信息必须坚持信息管理工作流程。

(二)方便交流和监督,群内人员均实行实名制。

(三)确保工作信息的真实性、权威性,各个工作微信群所有通知等之类的信息发布,归口到固定人员进行发布。每位群成员都享有监督管理、检举投诉、建言献策的权利。

(四)做好微信群安全保密工作。每一位群成员须自觉做好交通安全保密工作,手机微信登陆后,要设置相关安全防范措施。

(五)要求各个群成员所发信息内容要准确、及时、务实、效率、正面,重在价值分享,倡导“干货”分享,欢迎正能量话题讨论。

(六)各个群成员不得开启勿打扰模式,要保持信息畅通、及时、高效。

(七)各个群内成员如遇工作变动、职务调整,请及时更新相关工作人员的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八)目前,国家对网络管理日趋严格,微信群成员务必遵守群内规定,做到“六不准”:

1.不准发布与国家的法律、法规、制度、政策相抵触的文字、言论、图片和影像,不提倡政治话题出现。

2.微信群成员之间具有平等的地位,应该互相尊重、互相关心,不准以任何借口对任何一位群成员进行人身攻击、谩骂、诋毁。

3.不准利用工作微信群这一集体平台,进行个人商业宣传活动。

4.不准传播低俗、恐怖信息,不得发布带有煽动性、过激性的信息,严禁对社会上发生的恶性事件推波助澜,随意传播。

5.不准滥发信息,不可恶意刷屏,力求做到少而精,减少手机流量消耗。所发信息一定要发自己掌握的第一手资料或者亲自核实的信息。要做一个注重信誉、形象的人,要对自己的每一句话负责任。     

6.不准随意截图或转发涉及微信群成员的个人信息、聊天记录等。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局办公室将加强微信群管理。请各县区统计乡镇、村社工作微信群情况,按照附表填写相关信息,于8月20日前报局办室刘东亮处。各单位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局信息化办公室咨询解决。联系人:贾晋(张娟萍,固定联系电话:8216060、8329885。

附件:微信●定西市安监系统工作群登记表

 

 

定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8月5日




责任编辑:市安监局管理员
分享到:
[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