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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定西市安全生产宣传、培训、考核制度-安全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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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宣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创建全市各行业领域的安全文化,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法制观念和职业技能,引导广大从业人员关注安全、关心安全、感受安全,从而自觉规范行为,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 第二章 宣传教育对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全体公民。 第三章 宣传教育的形式 1.制作宣传教育横幅和大型宣传牌; 2.编制发放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手册; 3.通过公益广告、专题专栏、影像资料、公文信息、网络媒体等载体开展全方位宣传; 4.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和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活动; 5.开展安全生产先进评比表彰活动; 6.通过邀请安全生产相关专家和教授集中授课,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7.组织安全文艺演出、安全技能展示、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和政策法律法规咨询活动。 第四章 宣传教育的要求 定西市行政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安监部门培训后持证上岗,并要及时参加每年度开展的再培训以及相关管理部门组织的各类安全教育培训。 第五章 宣传教育内容 1.主要负责人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3)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4)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3)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办法; (4)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3.特种作业人员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电工安全生产常识及基本知识; (3)防触电技术、触电事故及其现场救护; (4)电气防火与防爆、防雷与防静电; (5)电工安全用具与安全标识; (6)低压电气设备、照明设备、电力电容器、高压电气设备、电力变压器、互感器及变配电所的安全运行; (7)金属焊接与切割安全生产常识及基本常识; (8)焊接与切割用电安全; (9)金属焊接与切割常见事故防范; (10)焊接与切割作业的职业危害与防护; (11)特殊焊接与切割的安全技术; (12)高处作业人员安全要求及基础知识; (13)登高架设作业安全; (14)高处悬挂作业安全; (15)高处作业机械安全操作; (16)高处作业事故的预防与应急处置。 4.企业全员培训 (1)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 (2)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3)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4)危险源辨识; (5)应急处置知识; (6)其他企业工作人员应该了解的知识。 第六章 附则 定西市安全生产培训中心要对安全宣传教育情况记录建档保存,保存期限至少3年。
第二部分 培训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1.为了加强全市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规范内部管理,提高培训质量,规范安全培训考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制定本手册。 2.本手册就定西市安全生产培训中心质量保证、规章制度、培训教学、培训场所等方面做了具体规定,是培训中心各项工作的基本准则。 3.培训中心依法依规成立,挂牌为“定西市安全生产培训中心”,印章用“定西市安全生产培训中心”。 4. 定西市安全生产培训中心受定西市安全生产管理局领导,业务培训工作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5. 本手册适用于定西市各机关团体、厂(矿)企事业单位(包括乡镇、联办、个体私营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与管理。 6. 培训、考核、发证、管理范围指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以及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和切割作业、登高架设作业、危险化学品作业、烟花爆竹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它培训人员。 第二章 质量保证 1.总则 (1)定西市安全生产培训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 (2) 定西市安全生产培训中心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设教务、行政两个组,各设组长一名,分别由中心副主任担任。特种作业培训聘任2-4名专业理论教师,2名实操指导教师。聘任人员凭考核聘书认可。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教师根据实际情况聘任。每期培训班指派一名班主任(由行政组选配)。 (3)定西市安全生产培训中心工作人员实行一人多职、一专多能,并严格执行本中心各项规章制度。 2. 管理人员职责 (1)中心主任 ①对本中心工作全面负责,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身作则,廉政自律。 ②及时传达、贯彻落实上级业务部门的有关精神和安排,负责督促定西市安全生产培训中心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 ③制定实施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并审查批准各组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监督贯彻执行。 ④负责定西市安全生产培训中心短、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 ⑤任免定西市安全生产培训中心各组长。根据工作需要,负责调配培训中心工作人员。 ⑥批准定西市安全生产培训中心财务收支预算计划。 ⑦负责组织协调与各部门、各单位的关系。 ⑧对违反本手册的定西市安全生产培训中心工作人员(包括聘用教员)及学员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或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2)教务组长 ①在中心主任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教学工作。 ②负责专业教师和实操教师的聘用和解聘。 ③负责联系培训教材的订购及组织培训、实操、考核、审查与颁证工作。 ④负责编写教学大纲,组织教学计划的制定、实施及监督;负责教学实操场地及设备仪器的协调联系工作;负责制定实施教学环节的各项规章制度。 ⑤负责抓好培训学员的政治思想教育。 ⑥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工作人员及学员提出处罚处理建议和意见。 (3)行政组长 ①在中心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协调处理中心日常事务,做好中心内部管理与服务工作。 ②协助中心主任编制中心发展规划。 ③负责制定行后勤服务、财务收支及设备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审核财务收支情况; ④负责指派培训班班主任,协调安排学员住宿,处理有关日常事务。 ⑤负责教学设备、仪器的购置、验收及入库管理、维修保养、使用等工作。 ⑥对违反行政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的现象,有权批评并提出处理处罚建议和意见。 3. 业务人员职责 (1)理论教师 ①专业理论教师受教务组长领导,对教务组长负责。必须遵守中心各项制度和纪律,认真学习,钻研业务,努力提高提高自身理论水平 ②根据教学大纲负责专业教学计划的编写和讲授内容的充分备课,按照教学大纲认真做好讲义,努力提高教学水平,充分保证教学质量。 ③积极热情地辅导学员学习,耐心细致地解答学员疑问,主动认真批改学员作业。 ④负责各项理论教学规章制度的制定贯彻、监督与检查;负责本专业理论教学的考核命题、监考、评分和成绩认定。 ⑤对违反教学制度和纪律的学员及其它人员,有权批评制止并提出处理处罚建议和意见。 (2)实操教师 ①专业实操指导教师受教务组长领导,对教务组长负责。 ②各专业实操指导教师,必须认真学习,熟悉各专业实践教学内容与要求,提高实操教学质量。 ③与实操班班主任配合,具体负责实操过程中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确保人员、设备的安全。实操过程中,实操教员是实操人员的监护人。 ④认真辅导学员实操,仔细讲解安全要求,解答学员提问;负责学员实操实践考核的命题、监考、评分和成绩认定。 ⑤对违反实操规定的学员有权批评制止并处理处罚建议和意见。 (3) 财务人员 ①财务人员受行政组长领导,对行政组长负责。具体负责做好中心财务工作。 ②认真学习财务制度,严格执行财务纪律,努力钻研业务,依法依规工作。 ③负责中心财务规章制度的制定实施及财务收支计划的编制。 ④按照职责权限,开展正常的财务收支及汇总业务,做到账目清楚,手续完备;配合审计、物价、财税等部门对本中心财务进行检查。 ⑤对违反中心财务制度的现象,有权制止、抵制、批评、揭发、控告。 (4) 设备管理员 ①设备管理员受行政组长领导,对行政组长负责。 ②认真学习,钻研业务,熟练掌握各类设备检测保养维修知识。 ③负责制定设备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具体负责设备验收、登记、使用、管理、检测等工作,填写设备标签,建立设备台账,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测保养维修,确保各类设备始终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④对违反设备管理制度的现象,有权批评制止并提出处理处罚建议和意见。
第三章 规章制度 1.总则 (1)为加强定西市安全生产培训中心管理工作,确保中心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制定本规章制度。 (2) 中心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确保教学方向的正确性。 (3) 为提高工作效能,确保工作质量,中心工作人员必须忠于职守,关心集体, 团结协作,各尽所能,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中心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各司其职,责任到人。工作人员对组长负责,组长对中心主任负责,主任全面负责。 (5)中心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职责,正确行使权力,及时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6)中心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钻研业务,加强思想品德修养,加强廉政建设,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适应中心发展的需要。 (7)中心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必须严格执行保密纪律制度和纪律,凡中心研究尚未公开的信息,严禁擅自传播。 (8)中心工作人员违反规章制度,要区别情况,分别给予教育、批评,情节严重的,建议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9)聘任教师违反中心制度和纪律的,给予批评、教育或处罚,情节严重的予以解聘。 2. 教学管理制度 (1)培训教学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出勤率达不到95%者不得参加考试。 (2)教务组工作人员必须钻努力研业务,积极认真备课,尽职尽责搞好教学工作。 (3)各专业教学计划须经教务组集体讨论后组织实施。 (4)培训班都要建立培训档案,详细记录培训情况。 (5)培训档案必须妥为保管,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档案保管期限暂定三年,特种作业人员档案保管期限暂定六年。 (6)培训教学应当进行录像照相,留存必要的录像影相资料。 (7)各专业教师对各自的教学结果负。 (8)培训教学以考试结果作为最终评价结果。考试实行网上考试。 3.培训质量评价制度 (1)质量评价对中心培训质量进行监测与评估的一项工作。质量评价以促进中心发展、提升培训质量为方向,加强培训课程资源建设,积极创新培训模式,不断优化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方法,切实提高培训质量。 (2)质量评价工作基本原则 ①目标导向原则。通过质量评价,引导中心全面提高培训质量,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努力构建开放灵活的培训教育学习体系。 ②公开公正原则。质量评价过程坚持公开透明、公正公平,科学规范质量评价的程序和环节,使评价结果能够真实反映培训工作实际状况。 ③以评促建原则。充分发挥专家的同行交流和咨询指导作用,强化评前与评后的全程服务,促进中心优化培训方案,改进培训方式方法,完善培训各项制度,提高培训质量。 (3)培训质量评价工作在主任领导下,由中心教务组具体实施。成立定西市安全生产培训中心培训质量评价专家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由定西市安监局、中心主任与评价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负责审定培训质量评价结论。 (4)评价程序和方法 ①自评。各培训班教师依据评价标准对组织实施的培训班次进行自我评价。 ②满意度调查。定西市安全生产培训中心培训质量评价专家委员会通过手机短信、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培训活动的满意度进行调查。 ③现场考察。现场考察采用抽查方式进行,每年由定西市安全生产培训中心培训质量评价专家委员会确定进入现场考察的培训班次。 ④座谈与访谈。评价委员会根据需要,适时召开管理人员、培训学员座谈会,并与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与培训有关的情况。 ⑤反馈意见。反馈有关情况,探讨进一步改进培训工作的途径和措施 (5)形成质量评价意见 定西市安全生产培训中心培训质量评价专家委员会根据自评、满意度调查、问卷调查及现场考察的初步结论,综合形成质量评价意见,报定西市安全生产培训中心。 (6)评价结果及应用 ①质量评价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 ②对评价结论为“优秀”、“良好”的培训班次予以奖励;对评价结论为“合格”的培训班次要求积极整改;对 “不合格”的培训班次将取消培训教师资格。 4.教学质量反馈制度 (1)为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完善教学制度,更好地发挥教学水平,提高培训中心的教学能力,结合培训中心实际,制定本制度。 (2)为充分发挥学员的智慧和作用,学员可将建议和意见及时通过各种不同形式和渠道提交培训中心。 (3)中心管理人员要认真对待学员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并负责做好建议和意见的整理、办理、答复和反馈。 (4) 培训中心要确定专人(培训专干)对学员的建议和意见的办理和答复工作进行跟踪落实、监督检查。 (5)培训专干定期将建议和意见及其处理和反馈工作情况,向主任汇报。 附:教学质量反馈卡
教学质量反馈卡 年 月 日
注:总体效果评价由学员填写。 5.行政管理制度 (1)行政组工作人员必须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水平,及时向广大教职工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精神及中心主任的工作安排。 (2)负责开展正常的业务活动,填报各类统计报表,向有关部门通报中心工作情况。 (3)负责收集掌握全市安全生产技术培训等相关录像影相和其它资料。 (4)加强与其它培训机构的沟通联系,负责回访制度的贯彻落实. (5)负责班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中心财产管理. 6. 财务管理制度 (1)财务人员要严格执行财务规定,严格遵守财务纪律和制度,严格依法依规办事。 (2)培训中心收费要严格执行省安监局、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规定的标准,,严禁超标准收费。 (3)培训中心的财务开支,必须经行政组长审查同意,中心主任签字批准后方可支付。 (4)培训中心教员及工作人员的聘金,必须严格按规定按时支付。 (5)培训中心财务管理接受市安监局监督管理,同时要接受审计、物价、财税等部门的检查。 7.实操制度 (1)实操指导教师要科伦认真钻研业务,按照教学大纲要求,辅导学员实操,班主任要与实操指导教师密切配合,搞好组织管理工作,确保实操质量。 (2)实操指导教师要积极指导学员进行实践操作技能实训,建立学员学习档案与卡片,随时掌握实操总体情况。 (3)实操指导教师必须严格遵守纪律,按要求严格考核,坚持原则,不徇私舞弊,确保实操质量。 8.设备管理制度 (1)设备管理员负责建立设备台账,并定期清点设备,确保设备齐全。 (2)设备的购置、验收、检验、回收等均要记入设备台账,并随时签注设备标签;设备的领取、使用、维修、保养、入库等事宜均需行政组长签字批准。 (3)设备的添置及报废必须经行政组长审查签字并报中心主任批准后,方可办理手续。 (4)设备的回收、入库等工作由设备管理员具体负责办理,发现设备有损坏或缺失,应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在查找原因的基础上采取相应补救措施。 (5)要确保设备安全运行,每月要对设备进行检测保养,做好检测保养记录,检测保养结果及时向行政组长汇报。同时要注意做好防潮、防火、防盗等工作。 9.学员管理制度 (1)学员必须严格遵守培训班的各项规章制度,保持良好的学习秩序。 (2)学员不得迟到早退、无故旷课,如遇特殊情况请假,须出具单位证明,经中心主任会议研究批准。 (3)学员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违反考试纪律者,取消考试资格。 (4)对违反培训考试制度的学员,经批评教育不改正者退回学员单位,不颁发证书。 10.培训班学员平时分评定办法 (1)学员在学习期间实行平时分评定制度,每个学员平时分按百分计,由班主任掌握评定,对违反纪律者扣其平时分,平时分低于60分者,不予颁发结业证。 (2)迟到早退一次,扣平时分2分;旷课一节,扣平时分3分;违反课堂纪律一次,扣平时分1分;违反考场纪律一次,扣平时分2分;损坏财物者,除照价赔偿外,扣除平时分10分。 11.学员档案管理制度 (1)学员在培训中心独立设档,单独存档。 (2)严格实行一期一档、一人一档制度,对学员档案表、花名册、考勤表、试卷都要建档归档,按期装订成册,专卷专柜存放。 (5)档案作为培训中心资料,长期保存。 12.教师档案管理制度 (1)教师档案由培训中心管理,归入培训中心档案。 (2)教师档案表、备课教案、讲稿、签订的《教师授课协议书》、《受聘教师登记表》、《教学质量综合评价表》及教师授课情况记录和教学质量评价意见均归入教师档案。 (3)严格履行档案移交、接收等手续,认真做好档案的鉴定工作,不得擅自修改和销毁档案。 13.学员培训质量反馈制度 (1)设立“意见反馈信箱”,收集学员在工作单位对所学知识的掌握、应用情况。 (2)公开定西市安全生产培训中心联系方式,使受训单位和相关人员能够直接与培训中心对接。 (3)利用学员培训质量反馈卡,收集受训单位对学员培训质量及问题的反馈。 (4)培训中心整理归纳从信箱、电话和反馈卡调查中获得的信息,不断改进培训手段和方法,努力提升培训质量。 附:学员培训质量情况反馈卡 学员培训质量情况反馈卡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14.培训费管理办法 (1)为加强培训费管理,节约培训费开支,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结合培训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所称培训费,是指市安全生产培训中心举办的安全生产专项培训、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取证培训、专门业务培训等培训班按标准收取的费用。 (3)建立培训计划审批制度。班主任应当在培训班开班前15日上报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名称、对象、内容、时间、地点、参训人数、所需经费、收取费用等),经中心主任批准后报上级主管部门。 (4)培训费管理应当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实行中心统一管理,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培训经费使用效益。 (5)培训费的支出。中心开展培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教材及资料费、交通费及其他费用等。 ①住宿费是指参训人员及工作人员培训期间发生的租住房间的费用。 ②伙食费是指参训人员及工作人员培训期间发生的用餐费用。 ③培训场地费是指用于培训的会议室或教室租金。 ④讲课费是指聘请教授课所支付的必要费用。 ⑤培训教材及资料费是指培训期间必要的教材、资料及办公用品费。 ⑥交通费是指用于接送以及统一组织的与培训有关的考察、调研等发生的交通费用。 ⑦其他费用是指现场演示教学、外出演习观摩、文体活动费、证书工本费等支出。 ⑧外聘授课教师本人往返培训地的直达交通费(含民航飞机票、火车票、汽车票等)可在培训费中报销。 (6)培训中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教材及资料费、交通费按照实际发生数支出。讲课费根据教学授课课时确定:全天授课按8个课时确定,摸底考试按2个课时确定,考核考试按4个课时确定,其余按实际授课时间与每课时45分钟的标准确定课时。其中考试考核工作内容包括组织考核、阅卷、成绩汇总。 (7)课时费按以下标准执行: ①省际知名专家每课时200元; ②省上专家每课时100元; ③市内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课时80元; ④市内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取得省安监局颁发安全培训教师资格证书人员每课时60元; ⑤中级技术及以下职称专业人员每课时40元; ⑥其他人员讲课费参照上述标准执行。课时费标准每年可借鉴其他单位水平和参照相关人员单日工资标准,经中心会议研究后调整。 (8)组织培训应当严格控制工作人员数量,降低培训成本,提高培训效率。培训所需设备,凡中心自有的必须使用中心自有设备,不得向外租用。 (9)严禁在培训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场地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不得组织与培训内容无关的调研、考察、参观。 (10)报销培训费,应当提供经批准的培训计划、培训通知、实际参训人员签到表、讲课费签收单以及原始明细单据、发票等凭证。对未履行审批备案程序的培训,以及超范围、超开支标准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第四章 培训场所 1.理论培训场所 基本理论培训场所设在定西市安全生产培训中心或根据培训需要另行选定。 2.实操培训场所 根据教学需要,选择市内相关企业、院校实训基地进行。 第五章 附 则 1.定西市安全生产培训中心工作人员及聘作教师,必须熟知本手册内容并认真执行。 2.定西市安全生产培训中心主任负责手册的解释、实施、修改工作 3.本手册涉及内容如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时,以上级规定为准。
第三部分 考核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1.本制度适用于定西市行政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以下简称“三项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考试。 2.生产经营单位的“三项岗位”人员必须依法经过安全生产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取得相应的《安全资格证》或《特种作业操作证》。 第二章 考核原则 1.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坚持教考分离、统一标准、分级负责、程序规范、公开公平的原则。 2.安全生产培训考试采取基础理论与能力考试相结合的方式。即: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采用理论测试,特种作业人员采用基础理论和实际操作考试;“三项岗位”人员的复训和复审仍按现行的相关规定进行。 3.“三项岗位”人员的基础理论考试实行计算机网络考试。特种作业人员实际操作考试采用现场实作或模拟的方式进行。特种作业人员实际操作考试办法另行制定。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综合能力测试题和特种作业人员实际操作考试题均在国家安全生产培训中心考试题库中随机抽取。 4.基础理论考试在各考试点进行,不具备计算机考试条件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应到就近考试点联系考试。特种作业人员实际操作考试在培训机构或发证机关认定的考试基地进行。 5.“三项岗位”人员的基础理论考试实行计算机网络考试,试题由计算机从试题库中自动生成。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理论考试成绩和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均达到80分为合格;特种作业人员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成绩均达到80分为合格。 6.考试成绩合格的,经发证机关审核,颁发相应的《安全资格证》或《特种作业操作证》。考试不及格的可免费参加1次补考,补考不及格的应重新接受安全生产培训。 第三章 考试管理职责 1.定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安监局)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培训考试管理工作。定西市安监局设立安全生产培训考试中心,负责本区域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工作。 2.市安监局管理职责 ①根据省局发布的各类安全生产培训大纲、考试大纲、考试合格标准、试题库,审定安全生产培训教材和教辅资料; ②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培训考试管理的相关制度和规定; ③监督、指导市培训考试中心工作; ④组织考务人员、监考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⑤监督、检查全市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工作; ⑥其他有关工作。 3.市培训考试中心职责 ①负责安全生产培训考试相关制度的制定; ②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培训考试管理及考试系统(管理软件、试题库、机房)管理和维护工作; ③受委托承担市安监局直接管理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培训人员的考试工作; ④负责考生网络报名及考生提供的相关材料的审查,以确保符合安全生产培训相关规定;考生应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 ⑤负责向省培训考试中心提出考试申请并报送相关资料;承担准考证的制作和发放、实时监控、考试监督、考试成绩公示、查询等工作; ⑥组织安全培训考试工作;承担全市经考核合格的“三项岗位”人员数据库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受委托按规定的内容定期向社会公布培训信息; ⑦承担考试费的收取和管理工作; ⑧市安监局委托的其他有关工作。 4.报名及考试程序 (1) 安全生产培训考试中心依照相关规定向上级考核发证机关提出培训考试申请(计划),由上级发证机关审查批准。 (2)安全生产培训考试中心根据批准的培训申请(计划),组织培训和考试报名,并按规定对考试人员进行资格和条件审查。 (3) 市培训考试中心应根据培训计划,在考试前3天按有关要求报送考试申请。市培训考试中心原则上按照省培训考试中心拟定的考试时间,一个工作日内做出考试时间核准安排,特殊情况需调整的应给予说明。向省培训考试中心提出考试申请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考试申请表(电子版); ②考试人员基本情况表(电子版,包括考生正面一寸免冠数码照片)。 (4)市培训考试中心待考试申请批准后,确定考试时间、制作准考证,并统一打印发给考生。 (5)考点工作人员应提前1天对系统、设备和网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和省安监局考试中心联系,及时维护,确保运行良好。 (6) 参加考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在规定的考试时间内,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每次考试时间为100分钟。 (7)考点监考人员对考试人员进行身份核对后,按照准考时间,开始考试。 5.试 题 (1)试卷将按参考人员类别(或工种),由计算机按照相应的组题原则在试题库中随机生成。 (2) 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题库实行双人双密管理。试题按照规定时间开通发送、回收保存。 6. 监 考 (1)基础理论考试实行远程视频监控和现场人员监考同步进行的方式进行监考;市安全生产培训考试中心应对综合能力测试和实际操作考试进行现场监考。 (2)现场监考人员应佩戴省安监局制发的《甘肃省安全生产培训监考人员证》从事监考工作。 (3)现场监考人员应严格履行监考职责,经查实考场监考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其情节轻重,由市培训考试中心报省安监局给予警告或取消其监考资格的处罚: ①不严格履行检查职责让不具备考试资格人员参加考试的; ②不严格执行考场纪律致使考场混乱的; ③参与作弊的; ④其他不履行其职责的行为。 (4)现场查实参加考试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监考人员报省考试中心当场给予考试无效的处理,并取消其补考资格: ①冒名顶替参加考试的; ②在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 ③扰乱考场秩序不听劝阻的; ④其他违反考场纪律行为的。 (5)在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培训考试中出现严重违纪违规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视其情节轻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直接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7.考试规则 (1)考生考前15分钟持准考证、身份证(或户口本)进入考场,缺一不得参加考试; (2)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用具,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磁盘以及其他物品; (3)考生进入考场后,将本人的准考证、身份证放在课桌右上角; (4)考生在计算机上输入自己的准考证号,并核验屏幕上显示的姓名、身份证号,如有不符,应立即举手,与监考人员联系,说明情况; (5)在自己核验无误后,进行正式考试计时; (6)考试过程中,如出现死机或系统错误等,应立刻停止操作,举手与监考人员联系; (7)考生答题结束后,举手与监考人员联系,并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在候考区等候,待监考人员通知后,方可离开; (8)上机考试时间由系统自动控制,时间到将对系统进行锁定,考生应立即停止操作,按监考人员要求在候考区等候,待监考人员通知后,方可离开考场; (9)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于违反考场规定、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和舞弊者,按违反考场规定处理,取消本次考试成绩; (10)考生考试时,禁止抄录有关试题信息; (11)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防碍监考人员正常工作。监考人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进行处理。对扰乱考场秩序、威胁监考人员的考生,通知所在单位进行处理。 8. 考试收费 (1)依据《甘肃省物价局关于我省安全生产培训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甘价费[2008]175号)的规定,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实行收费,考试收费标准按相关通知要求执行。 (2)安全生产培训考试收费实行分级收取和管理。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收取培训费,考核发证机关(委托考试中心)收取考试费,考试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3)由市安监局考核发证的“三项岗位”人员,其考试费由市安监局全额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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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市安监局管理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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